电热干燥箱及电热鼓风干燥箱国家标准GB/T 30435-2013(1)

1 范围:本标准规定了电热干燥箱及电热鼓风干燥箱的使用条件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储存。 本标准适用于对物品进行干燥、烘焙以及干热灭菌等的电热干燥箱及电热鼓风干燥箱(以下简称干燥箱)。 本标准不适用于真空干燥箱、远红外干燥箱及防爆箱等特殊类型的干燥箱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应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,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GB/T 191-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

GB/T 2829-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验程序及表(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)

GB/T 4793.1-2007 测量、控制和实验室用电器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:通用要求

GB/T 4739.6-2008 测量、控制和实验室用电器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6部分:实验室用材料加热设备的特殊要求

GB/T 16895.12-2001 建筑物电器装置第4部分:安全防护第44章:过电压保护第443节:大气过电压或操作过电压保护

3 使用条件

3.1 环境条件

干燥箱应在下列条件下使用:

a)室内使用;

b)温度为5℃~35℃;

c)环境温度低于31℃时相对湿度为80%;环境温度为35℃时相对湿度线性降到67%;

d)大气压为80kPa~106kPa;

e)无阳光直接照射或其他热源直接辐射;

f)污染等级2级,周围无爆炸性气体、高浓度粉尘或腐蚀性气体;

g)周围无强烈振动和气流存在。

3.2 供电条件

为干燥箱供电的电源应符合以下条件:

a)额定电压:交流电220V、380V或其他额定电压,允许偏离额定值的范围为-15%~+10%。

b)额定频率:50Hz或者气体额定频率,允许偏离额定值的范围为±2%。

c)允许电网电源上出现典型的瞬态过电压。瞬态过电压的标称等级为GB 16895.12-2001规定的脉冲承受电压(过电压)类别II。

3.3 负载条件

干燥箱的负载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:

a)每立方米工作室容积内放置负载的质量不应超过80kg;

b)负载的总体积不应大于工作室容积的1/5;

c)在垂直于主导风向的任意截面上,负载截面积之和不应大于该处工作室截面积的1/3,负载置放时不可阻塞气流的流动。